(一) 基本条件:
1.拥护本会的章程;
2.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3.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4.遵守法律法规和广告行业自律条款,诚信经营,有社会责任感。
(二) 具体要求:
1.依法成立且经营二年以上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(1)年广告营业额在600万元以上的广告企业或其他具有广告经营业务的企业;
(2)年广告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媒体单位;
(3)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广告信息服务机构、广告(市场)调查研究机构、广告器材与设备企业等单位;
(4)年广告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广告主。
2.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广告行业组织和其他相关组织。
3.与广告相关的教学及研究机构。
4.广告代言人(法人或其他组织)及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经纪公司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 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 理事会授权办事机构按会员条件予以审核通过,并颁发会员证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 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 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六) 遇到经营困难、纠纷有获得本会支持、帮助和法律援助的权利;
(七) 享有本会帮助提升会员单位品牌影响力的权利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形象;
(三)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 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办事机构集体研究决定,予以除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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